工业经济论文_对我国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征收

2022/06/21
文章目录

一、烟草行业共同价值观

二、新型烟草制品发展情况

(一)国内发展情况

(二)国际发展情况

三、我国对新型烟草制品的属性定位

四、我国对新型烟草制品的有关法律法规

(一)地方性法规将新型烟草制品纳入地方控烟立法

(二)国家烟草专卖局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

(三)2021年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四)消费税法尚无新型烟草制品相关税目

五、新型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的国际经验

六、我国新型烟草制品开征消费税探讨

第一,致力于维护人民健康的大局,这是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具体体现。

第二,致力于提升经济效益的大局,这是国家利益至上的具体体现。

第三,致力于振兴民族品牌的大局,这是国家利益至上的具体体现。

第四,致力于满足社会需求的大局,这是消费者利益至上的具体体现。

七、建议

文章摘要:本文从烟草行业“两个至上”共同价值观的视角,对我国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进行了探讨。2021年11月,我国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进行修订完善,增加了有关电子烟的内容,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卷烟执行的有关规定,标志着电子烟在我国依法纳入烟草专卖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进行监管。本文认为,未来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将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尚未明确,本文对我国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谈了一些认识。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袁孟友 

作者单位:中国烟草四川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论文分类号:F812.42;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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